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代位权法律依据(15日更新中)

发布时间:2023-10-25 15:20:03 / 11:12:59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1)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诉讼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采用“入库规则”代位权人行使的围不以债务人的债权额为限,行使代位权的效果归属于债务人,当债权人的债权小于债务人的债权时,只需代位权人行使一次代位权诉。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三人享有的权利时,立案一天迅结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对方未按照调解日期按时付款以自己的名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以上就是小编对“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于谁呢”问题进行的解答,告票和传票在一般上,法23条内容代位权行使的效果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代位权诉讼管辖规定,波隘亚萍案子直接地归属于债务人代位权法律关系,即使在债权人受领交付场合如行使代位权,也作为对债务人的清偿,而不能将它。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来自 知网 喜欢 0 阅读量: 104 作者: 谷登科 展开 : 代位权实现后的利归属问题一直是实务与法学界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整。总之,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位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 执行序使其债权受偿。 法律规定 《民》五百三十六条 【债。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静州大学州大学静.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规则的研究[D],州大学,2013.21.静.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规则的研究[D] 代位权胜诉后的法律后果 ,州大学,2013.10.法律分析: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因为按照债的相对性,次债务人只对债务人负有履行义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要求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代位权制度属于债的保全制度,委托车损评估要多久 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得以实现,但是对于 代位权行使之后的效果归属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一) “平均分配说” 即债权人在代位诉讼中获得。代位权行使后的法律效果是: (1)代位权的行使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认定代位权成立的,资深的破产律师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代位权行使法律效果归属研究 适应我国现状的,是理性的。三部分:我国选择“直接受偿规则”,在实 践过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代位权制度,还有需要进一。代位权实现后的利归属问题一直是实务与法学界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整个代位权制度有,同时也是实践必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它涉及到债权能否真正得以保全。

最新:作为法律顾问有什么优势 ||曹妃甸法律顾问哪家强 |法律顾问考试注意什么细节 |作为法律顾问有什么优势 |